知易协助上海润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驳回复审在国内成功注册商标
[主要事实]
知易代理“上海润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第9597145“润桶节能 Run Tong Energy Saving 及图”商标遭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驳回。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审查员认为申请注册商标直接描述了指定的商品的性质和特征,缺乏显著性为由以此驳回。
[争议要点]
我们接受商标申请人“上海润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其驳回复审。在本案中,我们首先以润桶节能为客户所专用的商号为突破点,通过客户长时间的使用和宣传该申请商标,使得申请人与申请商标之间产生了唯一的对应性,该商标也因此起到了标识商品来源的作用;其次着重解释商标中“节能”二字是对商品效果的描述,不会造成消费者对申请商标功能上的误认。
[裁决结果]
该商标已成功通过商标局复审。